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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界线与双重关系 讨论(二)

时间:2018-02-24 点击率:

 编者按语:上个星期我们“安住与沟通”微信群转发并讨论了两篇关于心理咨询和治疗中界线的短文,它们的汉译题目分别是“跨不跨越:治疗中的边界是保护还是伤害?”和 “对双重关系的六个批驳和反驳 ”。征得参与讨论者的同意,我们现在把讨论分两部分呈现给群外的同行,算是我们对此专业问题认真思考和探索的一点贡献,也期待业内的伙伴们贡献自己的经验和思考,以共同努力,完善国内心理咨询实践中的伦理原则。除了鸣谢参与讨论的近20位群员,我还要特别感谢颜丽云群友出色的编辑工作。         
                                                                朱彩方
 
……接上篇的讨论,如实与大家呈现

Noris

@朱彩方· 北京大家很投入讨论和很认真回应啊!

各位老师群友们的讨论已很多了,我对文章本身的观点,很多各位已详述,我就从简。也总结一下大家的共同思考,以利后续深化讨论。

1. 大处上,我对文章的看法与@瞿洋—北京瞿老师较近似,认为文章列举的越界本身定义很窄,当代,起码在澳洲,这类有意识的,以促进治疗关系,或直接是治疗一部分的工作如,握手,分享治疗师自身经验,在实地作认知挑战,行为实验或面对疗法等,是已被公认为合理的治疗方法或治疗师行为了。

 

文章中对治疗师的角色定位,行为规范要求,估计当代的精神分析师,如自体取向,或后自体的不一定认可。

这点,似乎群友们看法也比较一致的。

大家的讨论或有不同意见的地方似在:

1. 界限设置是否为治疗师同业自我保障而设,而这语境的意思似指设置是偏袒治疗师,不利於来访者的。

对此,@罗文娟@姚小青 美国Kansas City已明言设置是保护双方的,因只有在双方都比较能有较一致的,对治疗过程和目标的期望和行为规范时,双方均可较好去把心思放在治疗上。

其实,在界限设置当中,更有不少是明确单向限制治疗师的,如性暗示诱惑,相邀外出吃饭等,治疗师做不单違规,甚至在某些国家,如澳洲,属違法。

但来访者提出,不会受任何纪律处分的。治疗师对此只可坚守立场,和耐心解释界限,最多只可终止治疗,但不可对来访者的行为有任何恶语相向,批评。解说过程还是会被要求要措词小心,盡量防止来访者有被指责不是的不良之感。这个很明显是保护来访者的。

为什么这样呢? 为什么不允许或不鼓励双重或多重关系呢?同样也是出於保护来访者的。

看历史片,常有一句话:得人心者得天下。

心理师的角色,天然地易得来访者的正面感觉和信任。故此时,如治疗师要佔来访者好处时,尤其是来访者属比较脆弱,和不会保护自己时,如自我價值极低,在某个階段要依靠治疗师的肯定才能支撑住,来访者在情感上有可能较难拒绝治疗师的要求的。

故此,行业才有此设置,並共同遵守,对业外社会公众昭示大公,树立心理咨询界整体的专业形象,对业內后学则谆谆告诫先辈们的经验,和行业创建得社会信任之艱难,要共同珍惜行业好名声,有所为有所不为。

进而设立投诉仲裁机制,使有不平者可申诉有门,而业內人士和业外专家如律师一起聽证判断違规違法否,如有,按程度作出相应纪律处分,如要停牌若干年或甚终生不可再執业。甚至刑事起诉等。

故界限,以我所知,主要是限制治疗师的。当然,树大有枯枝,林大了,什么鸟都有。出了事,肯定会有人想搪塞找借口的。而同行加业外法律专家的组合则是一个平衡业界內外对同一事件可能不同看法的一个措施。

2. 对设置和越界与否的考虑,是否只需治疗师致良知就可以憑一己之念去决定那边界可被跨越到什么份上,还是要有基本业界共同遵守的界限?

我认为心理咨询业界在面对社会质疑时,单说憑良心是不夠的。因为好心与否,尤其到了在仲裁聆讯时,是无法验证的。前面已有群友老师提到,要看结果。就我所知所见,不单要看结果,也要看过程和行为。不能因最终有疗效就能轻易容许越界行为。

佛教说方便,有经有权。界限是经,特殊情况下开遮为权。反复出格,从事越界行为而引起同行內部互相督察的质疑,和引起业外公众对全行质疑的行为,即使有疗效也不能为準繩,也不值得提倡。

3.承上面派生的另一考虑是,越界到什么程度仍产生正效果的分寸把握,是艺术,故可视作评判治疗师水平高低的判断考虑之一。

这个问题,来访者和社会与业界会有不同看法的。不一定能有共识。儒家说德才兼備,不语怪力乱神;佛家说悲智双运,自渡他渡,承认神通但不追求。心理学界看重专业操守,和疗效,其理一也。分寸拿揑肯定是功夫。但依我见,心理学人的康莊大道: 不在能多出格而仍有疗效上做功夫。而应从端正自身专业言行,和培养估评咨询的水平上,以人品学识疗效来判别。

一点管见,与各群友老师交流。

赵立夫

个人觉得心理能量也是会枯竭的,何以补充?

让自己变成小溪,而不是死水,汇聚到小河,大江,大海中,流动起来,亲。近大自然!我们是自然的一部分。

庄艳

@Noris.Sydney很认真的讨论哦,不能自恃,需个性,也要共性。咨询师有时候不单单代表自己,还在一定程度上是整合行业的一个形象窗口!

赵立夫

@Noris.Sydney这段话让我想到了内外,对内修自己,对外完备界限的具体形式。问题是界限的复杂性多是心理上。

张书华

所有的爱都是我们自身之爱的一种扩张或者叫做投射,庄子数千年前就洞察了这个真理 。不爱自己的人也不会真正爱别人。自私和无私的分野在这里就完全消失了,呵呵!

卢思行

@赵立夫-心理咨询师-北京你的回答很不错,我也是这样想。咨询不只是一面镜子,一定有能量的互相影响。咨询师自身的能量状态和平时的能量调节,是非常重要的隐性基本功。

严峻

这涉及到流派。佛洛依德流派赞成镜子给出的洞见。人本主义主张用温暖。用温暖的方法,自然你得发射能量,有能量的流动。

有的来访者得到洞见就行,以后就不再盲目地被潜意识驱动。有的来访者得得到足够的温暖,才能潜移默化地改变。

赵立夫

@卢思行_黄山我又看了一遍朱老师的分享,视野宽广,对咨询师的限制多,我认为是中肯的。成语曰:恰如其分,这个平衡需要咨询师和监管共同摸索!

关于致良知,更多是自身对内的成长,毕竟念头是不好考证的。

念头界限见效监管多处着力吧。

@严峻 北京落在根上还是要来访者认可和接受。如同释梦,是来访者赋予材料意义,而非咨询师。

陶慧

感谢彩方老师,读了“跨不跨越:治疗中的边界是保护还是伤害?”,认同文中的很多观点。也感谢群里同道的诸多分享,大多认同并很受益!          

选择从事心理咨询工作,遵守专业伦理是首要的原则。记得当初报考劳动部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时,最先学习的是专业伦理;申请注册心理师,首要准入条件:“心理师若要得到本标准注册,须符合下列5.01-5.05的标准:5.01专业伦理:遵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注册标准制定工作组颁布的《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且无违法记录。”为此,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专业伦理的学习。                                                           

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坚守专业伦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经历过很多复杂和艰辛的时刻,时常伴随着困惑:咨询中说的话、做的事,到底是满足我自己的需要,还是真正为了来访者的福祉?通过不断地学习、督导、不同形式的自我探索,很多艰难和困惑是在更多认识、理解了我自己之后找到了答案。自我探索的路永无止境,相信随着对自我的认识、理解,咨询、治疗中的边界不存在跨越,那是人性本真自然的呈现。

王英春

@Noris.Sydney太赞了,在越界行为方面,致良知之时 ,依然要慎之又慎。

我理解这种谨慎不是保守,而是多去理解其他人的声音,反观自己是否在更深层的位置代入。

李瑛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爱作为高能量在个体中的存在是流动的,有消耗就需要获得滋养,在做咨询治疗中,如果没有设置就意味着没有底线的消耗,这个允许消耗的度有每个咨询治疗师智慧把控,这里可能更多的涉及咨询治疗师心智成熟度,人格魅力度,专业理论技术娴熟度,对各纬度风险敏感度等元素相关,爱的能量出现下坠无节制的消耗,是一个危险信号,提醒我们超支了失衡了。

 

朱彩方

赞叹大家北京时间从昨天到今早认真专业的分享与互动。昨晚上我百度了一下,没有找到钱铭怡教授2014年上海大会那篇讲话稿,只能看到李扬和她2007年发表 的美国心理协会,美国咨询心理学协会,美国社工协会有关职业边界论述的综述。大家能否接着分享和讨论: 就边界和双重身份而言,心理咨询职业的本土化(中国化)对于你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印象里@庄艳  上海比较明确地面对了这个问题。

@Noris.Sydney@瞿洋—北京@姚小青 美国Kansas City你们是否也能谈谈这个问题?

王婉卿

是否可以超越界限是大家正在讨论的问题,这里我从法律的角度说另一个问题。禁止越界对大多数人有利而被制定为行业准则甚至法律后,尽管在个别案例中超越界限比不超越对当事人有利,但是如果因此就默许,等于在向准则或者法律挑战,等于认可通过破坏这些准则和法律从而破坏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环境乃至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除非可以证明越界对某一类特定人员有利,并且法律或行业规定予以限制性开放,越界是被禁止的,即使对少数人有利,也同样是被禁止的。这实际上也提示我们在思考越界问题时要考虑界行为是否对大多数人有利或者可以对一类特定人员有利,或者说一个个案中体现的有利是否具有代表性。

朱彩方

@瞿洋—北京都说要本土化,你觉得本土化在这个问题上是怎样体现出来的?

瞿洋

@朱彩方· 北京昨天晚上我已经发表评论了。这个中国心理学会早就有明文规定了呀.

周湘

@朱彩方· 北京谢谢朱老师邀请,边界和双重关系需要放置到咨询流派中去讨论会更加贴近实际。我也同意边界需要有弹性,许多特殊情况下打破边界优先于固守僵化的边界,比如来访者在危机中等。而双重关系则更加关乎到咨询流派,比如精神分析对于双重关系则更加慎重,长期的分析性关系最好是单一的工作关系,使得更多的心灵真实能毫无顾忌的发生和呈现。而其他流派也行在某些时候双重关系则更加能帮助来访者稳定起来。所以讨论这两个部分我觉得需要落脚到咨询流派中去,还有具体的情况下,是遵守还是突破?是双重还是单一对来访者更加有帮助。

王英春

本土化的问题,我看到有人提出国内的咨询师面临一个困境:就是周围熟悉的人只愿意找自己来咨询。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单纯以双重关系来拒绝,有不人道的地方,但如何解决,的确是非常困难的。

朱彩方

这是个很好的讨论切入点@王英春-北京

王英春

我会和同事聊到这类问题,通常我也会和同事讨论下,但基本是更多的自我暴露,会有一些认知的直接灌输,但同时会警醒自己保持一个平等的身份。

在这个问题上,我其实也很有意愿听听其他人的处理。

胡嘉琪

我覺得任何倫理守則的底線就是不能傷害個案(來訪者)以及要能夠幫助個案(來訪者)。在華人文化中,適當的運用雙重關係是拓展心理輔導與心理諮詢(諮商)的重要策略。例如,美國的大學學生諮商中心可以是單純的等學生來尋求諮詢。但是台灣的大學學生諮商中心就需要經營很多的 outreach,例如成立義工(志願者)訓練團,賦予志願者散播心理衛生消息的任務,但同時,這群志願者可能又會因為是少數了解心理健康的學生,他們也很常會成為諮商中心的個案。

又例如,台灣大學學生諮商中心開發出所謂的院系專屬諮詢老師的服務,一個老師負責一個工學院,然後會定期參加工學院的學生活動,到工學院系上提供心理衛生講座,先扮演老師的角色,才有可能吸引到個別學生,轉變成心理諮詢師的角色。

美國大學諮商中心也開始適度地進行這樣的推廣活動,因為現在美國大學有越來越多的國際學生以及有色人種學生,這些族群對於心理諮詢以及心理衛生並沒有什麼概念,就更需要心理諮詢師主動去進行推廣教育活動。不過,原則上,這些雙重關係不能損害到學生(來訪者),同時,這些雙重關係是奠基於對於不同文化不同族群者的考量而設計出來有助於學生(來訪者)的。

我在台灣的大學諮商中心工作過三年,在美國的大學諮商中心工作過五年。

想再補充一點,我覺得,不管對任何一個族群,要尋求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需要對心理諮詢與治療有一定程度的熟悉與信任感,只是,有些文化族群,這樣的熟悉與信任感比較容易來自於身邊有人已經有接受諮詢與治療的經驗,例如在美國白人族群中,我的個案最老有八九十歲的,假如你們家連八九十歲的老人都有心理諮詢概念,那下面的子孫都會覺得,看心理諮詢師就跟感冒吃維他命C是一樣的。

朱彩方

@瞿洋—北京你昨晚的分享我也仔细看了,很给力,但就本土化而言似乎只说了一句:结束咨询关系后3年内不许咨询师与来访者发展亲密关系。对吗?

美国咨询心理协会似乎也有这天,只是时长略有不同?


 

 

严峻

想到亲密关系。想起了密宗上师为了让弟子证悟,有和女弟子双修的这个口子一开,骗色的可就多了。

李瑛

谈人性五花八门。

所以说,大前提社会的安定维稳是需要各行业规范制度来把持的,正如国家需要法律一样,心理行业同样需要规范,形成一个良好的稳定的行业氛围,并随着社会经济,物质与精神文明进展程度来修善匹配的心理行业规范。

这里有市场自行调整的部分,也有地理区域性 因素。

严峻

说句未经证实的话。一个国学大师为什么晚年不住台湾到了大陆,据说在台湾风流债太多,涉及到和多位女弟子男女双修。

李瑛

举个例子,社会三类特殊人员的管理,上海早10年前就放手给社团管理了,江苏省我们无锡这里就没放开,一直由政府渠道实行监管。

姚小青

@胡嘉琪 Chia-Chi (Alicia)讲的大学谘商的这个,我个人觉得不属于双重关系。那些普及活动属于psychoeducation。我这边工作接触的不管哪个族群的都很常见,戒毒的课程,罪犯家庭的义工活动,家庭暴力的,教堂里的信众去做一场讲演,青春期孩子家长做一次互动交流。这些活动后会有人来电话或者拜访做治疗。

亲戚同事朋友来找自己咨询,我把这看做双重关系的,不会正式和他们做治疗。但是我会陪伴倾听包括用一些好操作的手法和技术来帮助他们和自己连接。比如听朋友讲述父母的事情,让她大哭,鼓励她哭个够,至少在我面前可以不压着。给他们建议,包括介绍治疗师等等。我是不收费的。当然在我能承受愉悦的情况下来做。受不了帮不了的就先后退。帮他们梳理可以用后现代的一些技术,留给他们一些问题去整理自己。我学这些目的是什么呢?很重要之一就是帮助我身边的亲人朋友的。这方面我一直很有兴趣积累经验怎么有效合理运用心理学技术帮他们。但这和工作职业我是完全区分开的,不觉得有啥可混淆的,要怎样本土化。

严峻

对亲友那个,是支持型倾听,类似共情,不会去用面质的方式去和他们交流。

@董慧娟.北京~管理员有人说埃里克森具有巨大的能量,类似神通,所以效果可以这么好。很多模仿他语言和行为的人到不了他的效果。

赵立夫

@李雨思�我觉得能量的问题是很深层次的,随后发的照片都是自然界的,所以在城市中要用心找到自然,一片树叶,一只小鸟,一片云彩都可是能量的源泉。自然就是我们的咨询师!

李雨思

@赵立夫-心理咨询师-北京感恩,很有用。藏传佛教的观想就是这个道理吧。还是自己需要更多练习,自身能力要强。

赵立夫

就边界和双重身份而言,心理咨询职业的本土化(中国化)对于你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很专业。

瞿洋

@严峻 北京 过不了“色”这关的,也成不了佛!

李雨思

嗯,谢谢您鼓励。

严峻

@瞿洋-北京 道教对色怎么看。

瞿洋

@朱彩方· 北京 我认为,咨询的边界与伦理是具有跨文化适用的!以保护来访者利益,有利于其成长与问题解决作为前提。而如果非要谈咨询伦理及边界的本土化首要考虑文化的适用性。

@严峻 北京 清心寡欲

@严峻 北京 可能不像佛教有更严格的限制?

严峻

道教黄帝不是也有素女经么,采战之术。

瞿洋

@严峻 北京 对,道家甚至有专门的房中之术,但不提倡纵欲。

赵立夫

我觉得先暂时放放边界和双重身份。本土化到底是什么?

或者说怎么理解本土化?

 

胡嘉琪

@姚小青 美国Kansas City ,嗯,對,在美國的話會比較是單純的 psychoeducation。但即便是老師 vs 治療師,嚴格上來說,也是雙重關係。而在台灣的話這樣的雙重關係模糊性會更大,例如,工學院專屬諮商師參加活動,不會只是一場演講,可能是你要跟著去參加迎新活動,跟著學生一起玩活動,跟著學生一起吃飯聊天等等。而訓練志願者時,那更是雙重關係,因為志願者變成是諮商中心的志願員工,又是我們的學生,又可能哪天變成來訪者。

瞿洋

@赵立夫-心理咨询师-北京 心理咨询的本土化我的理解是:具有明显中国特点的心理治疗伦理、理论、方法和技术。这些特点在国际同行业内是没有的或者非常不明显的。比如佛教传到中国唐朝后僧人停止了每天托钵乞讨的方式,改为农禅并举的寺院丛林方式。这是佛教中国化(本土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心理学本土化的声音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而有增无减。心理咨询界大多人谈本土化是在疗法的技术层面谈,比如意向对话、足疗、归根疗法等。这些本土疗法在伦理层面能接受西方主流的准则吗?@瞿洋—北京 @姚小青 美国Kansas City 你们似乎认为咨询伦理有文化普世(普适)性?

 

今天我看了条新闻——世界上最耐寒的人!光脚只穿条短裤登上珠峰7200米处。泡在冰块里(冰块浴)近两小时,没事儿!原因? 这大师常年进行瑜珈冥想训练!不但耐寒还耐高温,在气温50度的沙漠里跑完马拉松一滴水未喝!这才叫大师 人的意念力能量强大啊!

@朱彩方· 北京 整个极限修炼团!把修行者拉到极端环境中进行冥想修为试炼,看看大家平日的修行如何这比整天在群里讨论学术问题有意思。

我个人粗浅理解,冥想、修炼实操性很强。我们总需总中获益。经过修炼总需有看得到的心身改变。这就象武术与格斗。不能实战的武术叫表演。

朱彩方

@赵立夫-心理咨询师-北京 心理咨询的本土化我的理解是:具有明显中国特点的心理治疗伦理、理论、方法和技术。这些特点在国际同行业内是没有的或者非常不明显的。比如佛教传到中国唐朝后僧人停止了每天托钵乞讨的方式,改为农禅并举的寺院丛林方式。这是佛教中国化(本土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心理学本土化的声音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而有增无减。心理咨询界大多人谈本土化是在疗法的技术层面谈,比如意向对话、足疗、归根疗法等。这些本土疗法在伦理层面能接受西方主流的准则吗?@瞿洋—北京 @姚小青 美国Kansas City 你们似乎认为咨询伦理有文化普世(普适)性?

@瞿洋—北京 如果我们隔三差五地能把一个与我们主旨相关的问题谈出点名堂来,那就很了不起了。然后可以问问是否有人愿意去体验你描述的极限?

one thing at a time 一件一件做。

瞿洋

@朱彩方· 北京 先听听朱老师的高见。你认为伦理应本土化的一些点?

 

卢思行

改革宗创始人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运动时期非常繁忙,但是他说,“如果我每天早上没有用两个小时的时间来祷告,魔鬼在 那天便得胜。就因为我有太多的事情,所有我 每天不能不花三个小时的时间去祷告。

我想这是我对自己昨天提的问题,找到的最好答案。

卢思行

撒母耳·鲁德弗(Samuel Rutherford)曾经为基督成就了极不平凡的工作,他的秘诀何在呢?他每天清晨三点钟便起床和上帝交谈。约翰·韦曲(John Welch)祷告时,苏格兰安静的夜空中,总是有着痛苦的哭泣声穿啸而过。他曾说:如果自己每天不能够用八到十个小时的时间来独自隐密祷告,他便是浪费生命。据说著名的安得烈主教(Bishop Andrews)每天至少要用五个小时的时间祷告读经。查理士·西面(Charles Simeon)每天起床后,往往从四点跪在床边一直祷告到八点。

魔鬼得胜,是堕落的意思。

李瑛

  个体获取能量的方式?

朱彩方

@瞿洋—北京 我也没有系统深思过。因为这两篇文章的因缘,所以想跟大家来一块探讨、切磋。对于涉性的界线和双重关系,我同意中西伦理不应该有明显的不同,也就是有普适性。但对于非涉性的边界和双重关系,Zur 2004)那篇文章里也已经提到不少 (应邀出席来访者婚礼,乡村,社区,军队里彼此都是熟人)可以跨越的所谓边界,而那种跨越不算违背伦理而且是有益于来访者(也许无法回避)。@庄艳  上海 和@胡嘉琪 Chia-Chi (Alicia) 给了我们一些中国化的例子。例子或点还可以去找(群里还有谁在学校当咨询师的可以再给点例子吗?),但我在思考在我们这样一个相对不重视界线的文化里,朋友,熟人、同事来找你咨询究竟有多大的不良后果?一定要回避?或者一定要象小青说的那样(其实目前为止基本我也是这么做)非正式地应对两下?还是说可以找出更多有益的东西来使其合理化?

庄艳

@朱彩方· 北京目前来说,本土化统一标准还比较困难,需要累积很多界限方面的案例,再统一谋划!

 

 

朱彩方

@庄艳  上海 嗯,对,等你和大家累积更多的案例。然后再上升到文化、理论的高度。

赵立夫

@朱彩方· 北京  具有明显中国特点伦理理论技术方法很概括,文化的东西很难说清楚。

佛教的本土化的例子很有意思的比喻!

这问题让我似乎感觉把中国作为来访者,向深层次走去。

朱彩方

有一个女生听过我两次心理学大会期间做的3小时的工作坊。3-4年间就见过那么两次面。平时也没啥交往和没有私信的沟通。前段时间她出现了个严重的情感问题,不得已想找我说说。她自己也是咨询师。我问她想随意说说?还是有设置的正式咨询?她选择了后者。我还给了她知情同意书。这是个一次性的咨询,之后她问以后还能当我的学生吗?我说只要你没觉得我剥削了你,应该没有问题吧。她不懂什么叫剥削(Zur 2004译为“渔利”),我给她做了解释,“剥削就是占便宜,尤其是经济、工作上的,也可包括情感、两性关系上的。你也可以查查字典或百度一下。”

卢思行

有一次我打算参加一个心理学培训,侧面得知我的咨询师也会去参加了以后,我就取消了报名。

好的咨询师,一旦有双重关系,作为来访者的时候,我就会感到根本无法承受。

赵立夫

@朱彩方· 北京这段话我读完,感觉“剥削”很闪眼,我有些不清晰朱老师的表达

朱彩方

嗯,哪里不清晰?

赵立夫

是界限?学生变咨客?

瞿洋

@朱彩方· 北京我在公车上,晚上详谈。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一切的规则不是绝对的!要具体分析。伦理看似简单的条框,实则很复杂。就像是收礼,何时收?它的心理学含义是不同的!具体到每个个体也不同。就像“天条”—性关系,也不是绝对的。不能说亲密关系一定是移情。为什么很多国家对此是有时限的?这里还有个要区分的概念:心理治疗与咨询。至于熟人在一些方面的咨询可能比心理治疗更不适宜,比如婚姻等。原因有很多,比如是否面对熟人还能中立?咨询的语言不是生活中的语言。如果说伦理本土化应更适合咨询。而治疗的领域往往有跨文化适用性。

赵立夫

朱老师传达的意思是?

朱彩方

@赵立夫-心理咨询师-北京 这个正是我们在聚焦讨论的所谓“双重身份”问题。

胡根凤

我在学校也是给我学生做咨询,考前焦虑做得效果很好!就我一个咨询师,要是避免双重关系,这事怎么办,还免费的呢!

Noris

@朱彩方· 北京

讨论「双重多重身份」时,或可界定一下。

有在单位行政或专业设置下认可的双重关系,如,如社工师中的青少年工作者在服务社会门还缘階层时,会去走街串巷,在街童聚会处和他们一起泡遊戏机中心,球场,慢慢得到其信任下才引导机構內同行作正式咨询。

或者是随咨询师自行设置,没有外部能监督其行为和合理性的。

朱彩方

@赵立夫-心理咨询师-北京 如果你读了Zur 2004)的文章,估计你已知道“双重身份”不是一道不可跨越的鸿沟。那篇文章的作者是人本主义取向的治疗师,他在挑战传统的以精分取向为主的伦理.

 

赵立夫

哦,明白了。

这让我想起庄子鼓盆而歌的典故。当自身的境界达到,那就是逍遥游世间,真正的自由了!

就是太太太……难了,终极智慧!

 

卢思行

学校咨询收费吗?

瞿洋

@朱彩方· 北京呵呵,我就说嘛…… 这种情况不属于双重关系。像学校咨询,见面率比你这高多了……

朱彩方

@Noris.Sydney 对,进一步的明确具体是个怎样的“双重身份”,而不是一概回避任何双重身份。

瞿洋

其实,即使在美国,大多也不是全职的咨询师,而是第二职业。

胡根凤

@卢思行-黄山 我们学校不收!

卢思行

不收费、双重关系,跟心理咨询的动力系统很不一样。华东师大的老师说,这可以叫 心理辅导。

朱彩方

心理辅导 vs 心理咨询 这个也需要分别。

胡根凤

嗯,怎么界定,我们这也一对一耶。

最多的是七次,往下不等。

赵立夫

@朱彩方· 北京本土化的理解其实我也昏昏。我的理解是心理学在开始就有鲜明的西方文化特色,说中国近代才有心理学,我有点难过!也有些喜悦!中国文化的底蕴是异常深厚的!我的漏见:其是全局的,悟性的,包容的智慧,从台湾日本对于传统文化的发展可见一斑。

本土化就是把这颗心理学的小苗种在中国文化的土壤里,整合出自己的理论和方法体系,至于技术会如“顺其自然,为所当为”一样的。这是我的理解。

胡根凤

现在我也不知怎么往下走,自己掏费学习,给学生、家长免费咨询,也很憋屈,学校全学期䃼偿功200大元。

 

 

陶慧

@朱彩方· 北京对于可能的双重关系,需要衡量的是我们心理师是否能做到客观、中立,能否真正保证来访者的利益?学生或来访者,最好保持一种身份。看到您给了来访者知情同意书,我想是经过讨论的,很欣赏您的做法!对于在公开场合(培训、会议、工作坊、大街上等)如果相遇的问题,都需要在咨询室讨论,我也遇到这类情况。

中国心理学学会心理咨询伦理守则1.7规定:心理师要清楚地了解双重关系(例如与寻求专业帮助者发展家庭的、社交的、经济的、商业的或者亲密的个人关系)对专业判断力的不利影响及其伤害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潜在危险性,避免与寻求专业服务者发生双重关系。在双重关系不可避免时,应采取一些专业上的预防措施,例如签署正式的知情同意书、寻求专业督导、做好相关文件的记录,以确保双重关系不会损害自己的判断并且不会对寻求专业帮助者造成危害。

朱彩方

@卢思行_黄山  @赵立夫-心理咨询师-北京 @严峻 北京 你们几位谈到的灵魂、密宗、逍遥等精神层面放在超个人心理学和咨询比较有得谈。上个月我们在北京开了一个超个人和整合心理学论坛,准备未来成立一个联盟来推动超个人心理学(以灵性为导向的心理学)和整合心理学(涵盖个体身心灵、社会文化、自然环境等维度)联盟。就超个人心理咨询和治疗而言,我也在鼓励同行们探讨其伦理规范。难度更大,因为国际上都不太成熟;也因此探索的可能性更多。欢迎有志于超个人和整合心理学的伙伴们加入进来。

@陶慧-北京 即使是远程咨询我一般都会给来访者提前发正式的“咨询知情同意书”。谢谢你再次转来CPS伦理规则。

 

 

 

再次感谢群内各位同仁、老师的热情参与 ,感谢颜丽云的辛苦录入与整理编辑。